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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6月份毕业后到杨梅仁爱医院工作到2006年5月份,但我签的合同期是到2006年9月先到期.2006年5月22号,我收到医院的解骋信的内容是: 解骋通顺知书 周琼同志于2006年6月1日开始解骋!连个理由都没有!还有就是我的社保在3月份就没有续了.都是在被解骋后才知.现在医院给予我的只是一个月的基本公资补贴.其它就没有了.现在我已离开了医院.

保险纠纷
2006-06-13 17:40: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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