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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是医生,去年七月,因工作需要到训练基地做保健医生(郊区、平房、没空调),并要求昼夜医护不能回家,由于过去肺不很好(肺部有许多结核钙化点),又因天气很热,只能24小时吊扇吹着,二十几天后回家时气喘严重,送到医院第一天就诊断为严重肺炎,并下病危通知,九月底去逝。从2005年10月开始我要求医院给个说法,至今没有间断过找院领导,医院领导总说研究,再研究。直到2006年6月5日,正式通知我说单位没有依据,不知如何赔偿?让我到劳动部门去拿赔偿依据。我认为我丈夫在多年罕见的高温季节,连续医护在条件极差(郊区、平房、没空调)的工作岗位上二十多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吊扇吹着,才引发严重的病情以至去逝。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2006-06-19 17:3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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