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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和现在所谓“丈夫”双方自由恋爱后怀孕,怀孕期间(此时已受孕五个月)去打结婚证时,男方前妻通过电话方式叫骂我的家人并说他还有家室并未离异,此时我才知道男方一直存在欺骗行为,此时我已决定去打掉肚子里的小生命,但他一直给我承诺说他会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并和我结婚,后由于受孕已五六个月加之我对他还是有感情的所以还是生下了女儿。2003年月10日1日我们俩人的孩子出生,20多天后他才正式办好离婚手续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也对我好过可是更多的时候还是打骂,为了孩子我忍认着,也一直催促着去办领结婚手续,但他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到了2004年8月我南下打工想先缓和双方的矛盾,这期间孩子一直按他们家的要求由他父母帮管。在深圳我经常想去看望孩子,但每次都受到他母亲的责备,而他很少关心过我们的孩子连电话的关心也胜少。在我们分开的日子里他没有想过我们如何生活下去,而是在几个月后到了上海打工,为了孩子我2006年6月到上海找他并想去办理结婚证,但他只是见面不到几小时就要求离开,对我们目前的情况也没有表现出要解决的态度,只表现出一个男人对家庭和孩子的不负责。

刑事行政
2006-06-14 1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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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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