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点小事我们和另一家发生争执并动手,另一家的女的打了我老婆婆,(打倒在地,并用菜刀指向我老婆婆)后报110,110来了以后,和另一家认识,另一家的女的见了警察叫崔哥,110的人叫我们别打了下午去解决,就走了.下午去了,叫我们回去写事件过程,星期一解决,但另一家星期一没去,过两天才去,但不承认打人和拿菜刀欲行凶.现在还没解决,我婆婆还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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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是否有别人在场看见打架的经过,如果有证人可以让派出所取证,同时应当做法医鉴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你婆婆出院后,可就经济损失向打人者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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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