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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总公司下达传真停止销售1.6车型,而销售点对顾客隐瞒了这一情况,在消费者购买后并没有把手续给顾客,而是将手续上交给总公司,报以未出售车辆,公司于6月9日汽车降价,销售点就可以将差价据为己有。

知识产权
2006-06-13 20:5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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