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二00六年四月下旬,公司突然下达通碟性通知,让我们在十天内搬出现有住房,通知中对如何安置、如何解决我们一百多户的临时栖息地只字不提,只发给500元搬迁费,要我们一走了之。我们这些住户自1987年由福利分房住进,至今已二十年。大都是二、三辈人在公司工作,工资微薄只够勉强生活,其中不乏现役军嫂、军转安置、老弱病残、孤儿寡母,处境维艰。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发布了54号文,为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对福利性住房进行房改,2003年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政府61号文也提出明确要求“凡是未破产改制企业的公有房屋以及集资建房均应(按本意见)出售给有购房意愿的职工”,但公司经营层在得知房改资金必须上交县财政,企业得不到好处的情况下,便以偷梁换柱的租赁形式(收取房租费)代替房改。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剥夺了广大职工在房改中的应得利益及房改机会。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房改也就罢了,但公司经营层为了捞取更大利益,竟然变本加厉,在五证不齐的情况下,强制拆掉我们的现有住房,改建商品房出售。

知识产权
2006-06-11 20:18: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风险投资 4775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法院按什么判
饲养动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侵权责任资讯
饲养动物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5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7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0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0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