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台资企业做行政课长,因为前段时间工作上的原因跟两个台干发生矛盾,被怀恨在心.5月21我请10天事件回家,6月1日回来上班后,副总(跟我有矛盾)找我谈话,意思要我辞工,要不就将我调到营销总监(跟我有矛盾)手下去做业务员,两个我没有同意.我说要不你就将我辞退.6月6日,副总直接让人事填了一张人事异动单和打印了一份人事令将我调往营销中心.我没有去报到,但上班卡依然再打.我做行政课长的这家公司和营销中心同属于一个家族企业,但两家公司名不一样,营业执照不一样,法人不属于同一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