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所在的居民楼是个六层的居民楼,一楼是车库,从2楼开始是居民住宅,不临街,环境还算不错,我是去 年4月份的时候搬进去的,房子大概是2003年初竣工的,我搬进去的时候,当时我们单元2楼有家人利用民居开 了一家旅店,开始的时候我还不以为意,认为也影响不了自己什么,住了将近一年,感觉实在是太TNND的憋气 了,说给大家听听: 1、2楼的那家旅店24小时(无论冬夏)都开着门,室内的气味经常弄的我们满单元楼道都是,我是六楼,不得 不一直开着走廊里面的窗户; 2、那该死的旅店店主把我们一楼公用的防盗对讲安全门给弄坏了N次,后来物业都不给修理了。 3、近期,经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妓女或嫖客什么的光顾旅店,弄的环境乌烟瘴气! 4、由于防盗门损坏,经常有些喝醉酒的、流浪汉什么的住进我们楼道,早晨即走,楼道里面经常狼籍片片。 5。。。。。。。 我在网上查了点资料,在“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我是吉林省的)查到“第十五条 居民住宅内开设的旅馆,出入口、通道及其他安全设施必须单设,不得与居民混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秩序和安全。”,我根据这个,反映到物业,物业让我找开发商,可惜现在找不到开发商了,没有办法,我找 当地工商,工商让我找公安、公安让我找消防、消防让我找政府,政府又让我找上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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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所提到的只是行政管理方面,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进入调查,如果政府部门不介入,从行政角度你作了公民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当然,你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当地的市长热线等等.
另外,从民事相邻权角度出发,如果该楼住户的行为影响了你们的正常生活,你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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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