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份,我从一养殖公司承包得一水库,承包期为17年,一次性上缴了承包款.2006年5月6日,发生山洪,使拦鱼坝冲跨,造成我的合伙人夫妇一死一伤,全部投资被冲走,直接经济损失大100余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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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可以的.拦鱼坝被洪水冲跨,本身也说明拦鱼坝质量有问题或抗洪能力存在问题.虽然合同中写明,你方必须不定期地对水库中的大坝进行检修,但并不能因拦鱼坝本身抗洪能力存在缺陷而免除对方责任.
你方可以提出两个诉讼:1、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对方退回承包款。2、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你的合伙人一死一伤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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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