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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律,你好。 2005年12月我在石狮市永宁镇向同镇的某人购入一幢房,以40万元成交。在同年12月预先支付10万元,06年2月份对方将该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交给我时再付20万元。在要求交房时,对方迟迟不予办理。后来才得知,原来对方早已将该房向银行贷款25万元,该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也抵押在银行,此前交给我的两证都是假的。我已多次跟对方交谈过,但对方目前的经济状况无法支付30万元,所以我目前处于进退两难状态。

知识产权
2006-06-05 23: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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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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