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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是1998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1999年4月由莒南县人事局正式分配到莒南县供电公司(原莒南电力总公司,档案也由1999年提到莒南县供电公司),分配后, 莒南供电公司一直没有让我们上班,直到2001年冬天,我们询问莒南供电公司, 莒南供电公司领导说现在供电公司已经垂直管理(即由电力集团统一管理),,你们省局没有姓名,我们无法让你们上班,你们另谋出路吧!我们几个毕业生当时很无奈,于是就找莒南县委,县府,莒南县人事局,最后在2002年11月由县府协调,莒南县供电公司答应我们暂时来供电公司上班,每月600元钱,以后慢慢再涨. 但是,自我们上班以来,莒南县供电公司就再也没有给我们涨工资,一直就600元钱,其他什么待遇也没有,和公司的在册职工在待遇上相差甚远,我们一直找公司领导,但领导说我们是临时工,不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和我们一起分配的文风田却是在册职工,享受在册职工待遇),但是实际情况却有许多不是在册职工的也享受在册职工待遇,他们不过是初中生,也没有档案,分配令,而我们是档案,分配令什么都有,却什么待遇也没有. 我们在报纸上曾经看到临沂市局接收大专毕业生,我们县局是否能接收大专毕业生?

民事相关
2006-06-05 15:54: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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