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3月底购买了一套农村的安置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椐房子的主人说是要集体一起做的,做好以后过户给我,当时我们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于5月30日把房款全部付清。我的问题是,国家6月1日起开始实行二手房5年内的要叫5%的营业税,我是否属于这个范围?还有,我们的购房合同上当时为了省事另一方面我们也不知道国家会有这个规定,就写了“过户时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我们以为就只有一个3%的税的,所以我现在担心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要交5%的营业税的,我又写了所有的税我付,那么我就不能再要求房东承担这个营业税了。房东的房子是属于农村拆迁户的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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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二手房过户的话,会按照5%来收营业税的.既然你们已经约定由你承担全部税费,那根据约定应由你承担.
鉴于你买的是农村拆迁户的安置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应该是可以变通的,具体请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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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