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支机构(后经查证未在工商部门登记)项目经理的身份向我借款,我与张某签定了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签定合同时,张某向我提供了该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抵押担保房屋位置图纸和产权土地证(原件)并写了借款条。合同等文件均盖有分支机构公章和张某本人签字。五天后,张某借走产权土地证原件说去办理建房规划许可证,并同时给了我产权土地证复印件。几天后,张某将办好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交我并退回土地证原件。现在,张某告诉我分支机构公章、土地产权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全是假的,他借我的钱现在无法归还,要求我给他一定时间,今后有钱再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