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时我与两个朋友一起租了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后因经济不好,所以贴出招租信息,将另一个屋子租了出去,我们双方并私自签订了租房协议.于04年年底,我其中一个朋友去外地上班,所以我与租出那屋的人商量后大家口头同意以合租方式均摊房费(除水、电、煤气)。于2006年4月中旬,对方告诉我将要搬走(我们房屋到期为2006年6月13日),4月末对方搬走后曾说过有一个朋友想租那屋,但事过一周后我们曾两次打电话,人家又不租了。昨日,也就是6月4日晚,与我们有合租关系的人忽然回来向我们要他们搬走后这一个月的房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