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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上班10天,把手弄坏了.在医院治疗了1个月后出院,由于老板娘说不能住在厂里,所以我是住在外面的,她给了我500元的生活费(我写了借条),现在已2个多月了,钱早用完了.出院后还要每个月去医院复查,头次去复查老板还陪我起来去的,后来由于老板娘病了就不管我了.我多次和他们联系,他们都说自己都顾不了,说不管我了.现在又到复查的时间了.

医疗纠纷
2006-06-10 1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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