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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跟同宿舍一位同学发生摩擦,后来他给我一张纸条,想我道歉,我没有给他回纸条,而是直接见面的时候先叫了他,后来过了半年(具体这见事发生多久我也不清楚了)吧,他说因为我没这见事导致他患了抑郁症,他把一切原因归咎于我,我想问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是否付刑事责任,或者得付民事责任?我是否得付他的医疗费? 还有,现在他威胁我,说如果他三个月内,病还没好的话,就要我死,对于这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很无助,我怕我也回崩溃,希望你们能给我答复,我真切地感激你们们,谢谢!!

其它综合
2006-06-05 14:49: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