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05年11月份,我以前的一个老同事拉我和他合伙注册了一家10万注册金的公司做家电维修,各50%股,公司是今年1月16号成立。公司成立后可与国内一家知名的家电商签下协议。 因为当时对他和他爱人特别信任,所以合作时未签订任何合作协议。现在我的合伙人把他弟弟等很多亲戚都拉到公司里面了,还要他老婆也进来。因为他老婆文化水平太低(只有小学二年级水平),我们这边毕竟是知名品牌的售后服务的,她的水平无法做这个工作,所以我没有同意。为了这个事情一直僵持很长时间,中间也发生了很多令人不愉快的事。现在公司已经成了他的家族公司了,而且从05年11月底我就过来了,注册公司等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在跑,合伙人什么都没做。因为我也是股东之一所以一直未提工资的事,现在他连这几个月的工资都不肯付给我。为了这些事情我向他提出撤股,但对方不肯付钱,说没钱。现在的局面很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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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通过法律途径,必须要掌握证据,你作为股东有权利要求得到分红,但撤股不是那么简单,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你事前可以与他协商,如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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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