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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当时我是一名东风水泥厂的采矿工人,在200年11月1日上班的时候,在采矿现场我和我的同事一起工作时我的左眼被矿渣打伤,导致失明,事情发生后由于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检查,一直没有申请工伤鉴定

经济相关
2006-06-02 17:0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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