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关于房产买卖方面的问题。 本人于今年3月1日,通过中介公司与杨某签定了房产买卖关系,本人甲方将一套二手房以18.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方杨某,且支付了定金和部分房款共计10万元。合同特别注明:一、过户及相关费用都由乙方支付;二、中介费有乙方支付。本打算今年6月18日之前叫房子交付给乙方(到2006年6月1日我这套房子正好满2年,可以避营业税)。但是从6月1日起,新的营业税征收办法出台,二手房要满5年了才可不交营业税。

其它综合
2006-06-01 19:26: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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