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4日我于中国水电五局签定劳动合同五年(里面包括试用期但没有注明具体试用期限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随后我到他们下属单位高级技校认教,现在还没有转正!!!!!现在我想离开但我的户口档案在他们手上.所以打扰律师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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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看,试用期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你已经工作近一年,所以试用期应该算过了.但是如果单位有违反强制保险等行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果只是你单方想解除,那要在三十日前提出.户口档案不予调出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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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