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从地王开着麾托车出来,经过美佳百货公司路段时,突然后面来了一右转的大货车撞倒我们,当时我们入了医院,司机说没有钱,我垫付了所有的检查费,后来司机交一千块的住院押金费,在第二天医院就没钱了,我们去交警队催款,对方一天拖着一天,到了第十天,他们来了,办了出院手续,但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带走了病历,然后到交警处要求放了车,我的麾托车交警让我们去找了评估员评估,然后自行出钱修好.现在事故认定书下来了,责任各半,我当时签名为不服具认定书,但我请求交警协调,交警说要对方来了才可以,但是对方到目前都没到场,交警说认定书是寄过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