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女友今年二月领了结婚证,3月份在我父母和弟弟的资助下我在乌鲁木齐买了一套住房,其中我父母给了我5万元,弟弟借了我1万元,我自己存了1万元。但当时父母和弟弟都是通过向我的银行卡里打入现金方式把钱打入了我的帐户上,没有写借条,因为我与父母和弟弟不在一个城市,相隔很远,加之买房的事情比较急(我想买的那套房子别人也准备要买),所以当时没有写借条这样的凭据,后来我就用这些钱付了新房的首付款。加上买房时要交的各项费用,一共67000左右。因为我们领了结婚证,所以房产公司在给我们办理合同时,写上了我们两个人的姓名。之后,由于她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房子的贷款每月都是我来支付。现在我与女友感情上出现了危机,她的一些做法太过份,对老人太不尊重,出言不逊,这和我对老人的一向做法格格不入,对我也似乎绝情到底,我和双方老人都劝她,可她还是一意孤行,我觉得现在很难和她沟通,每次都是小心翼翼的给她说道理,可还是会被她否定后发怒。所以,在考虑了一段时间后,现在我想对她提出离婚。(我父母和弟弟还保存着给我银行卡里打钱时候的票据)

其它综合
2006-06-05 18:58: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