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咨询我的朋友因为做土渣生意被拘留的事,希望您能给我分析一下。我朋友在去年10月他的一同学(以下简称张)和几个朋友联系想做土渣生意,因为需要有供土渣单位有关领导的批条才可以拉土渣,恰好我朋友有关系可以搞到批条就合伙。当时我朋友和张为了让投资方相信他们,假作了以张和供土渣单位签的合同(该合同标的为土渣,款为该单位欠张的货款抵顶,并没注明单价和总货款,该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均为私刻的,同时我朋友又作了一张假的该单位欠张货款的欠条)几个投资人看了合同和欠条很快付了款23.5万(当时我朋友和张分别打了借条,条上只注明为借款),随后,我朋友和张运做了半年时间,找了好多人也没办了批条,对方不做要求退款,他们退不了款(款已经乱花了),对方报案。我朋友因为假合同是他做的,钱也是他花的最多所以承担了全部责任,并于事发后主动自首同时还了6万元款。张交了保金,已没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