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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事情的大概经过,原告家有三个儿子,被告是老三,也就是我姐夫。下面我将以我姐姐为第一人称讲述整个事件~ 老大在家里盖新房子前已经结婚并分家,在2000年时家里盖了新房,一年后老二结婚,当时老人给了老二3万元现金和一些东西总价值约4万(全部是借的)。后老二分家,不要家里其他东西也不承担家里的债务分的家。老三还了三年外债,于04年时还有5000元外债和种地必须的贷款6000元,这时我和老三认识,当时老人承诺我们两个人结婚给我们4万元。实际从我们认识到结婚老人一共给了3.3万(全部是借的)。婚后婆婆以借别人的不如借自己的为由,答应以后把钱和利息还给老三。于是老三就把结婚剩余的0.9万给家里还债了,这样家里欠老三1.6万,近两年中老三的所有收入和婚前一样全由老人安排,这时家里还有外债6000元。老人也时常和老三吵架,总是觉得为老三付出太多太累。次数多了老三觉得这样对谁都不好,于是在05年三四月份时想分家。但想到正是农忙时,如果分家老人又要种地又要分心来安排分家的事,所以就在农忙后协商分家。当时老人坚决不同意在债务还清的情况下分家,因为那样就会留下给儿女借债的把柄,老三也想到老人年纪都大了,也该享享福了,就这样同意带着债务分家。所以在05年7月正式分家!其中地(口粮和菜地)是按人口分,老人分有三个人的地(两个老人和老二的地)老三分一个人的地。人参当年能卖的按现有人口分,不能卖的折价5000元抵给老三,外债老三带3000,老人带3000。这样老人欠老三共1.9万,去除人参抵掉的还有1.4万。东西是把捕鱼器和电瓶(按崭新的估价500元左右)还有一个牛崽儿给老三。老人的电磨,扎草机,冰柜,鱼池,大牛。各件都在千元以上,大牛约3000到4000元。当时协商好电磨和扎草机可以和老三共同使用!分家十几天后牛崽儿在马路边被摩托车撞死,因为此人是亲戚(公公的姑舅侄子),所以老人同意不要求赔偿。当时老人答应把卖牛肉的钱给老三,老三觉得很窝囊,不肯收。老人也就再没提。现在是否可以要那笔钱或者要今年的牛崽儿?其他东西是电饭锅两个,一好一坏,好的给老人。坏的给老三~液化气罐是老人的,分过家后就不让老三使用,当时分家时有亲戚和村长,在分家时声明我们债务太多,一时无法盖房子,在农村几乎没人租房子,即使有,家里有孩子还有小动物也十分不方便,不易相处。所以要求过两年盖了房子再搬出去。当时得到老人的同意!但分家后一个月左右老人就往外赶老三,8,9月份的时候就把老三地里的玉米给收回家了,因此而发生口角后来邻居和婆婆的哥哥都劝说要她把玉米和地还给老三(当时婆婆想找司法部门解决,但觉得自己理亏就没找)后又多次找事发生口角一直吵吵闹闹到现在。现在婆婆以老三占用她的房屋并经常骂她,侵害了她的合法权为由把老三告上法庭!让老三让出她的房屋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此时我们没有能力搬出去,请问我可否要回自己的那1.4万然后再搬出去呢?老三以前在家收蛤蟆多年,仅此收入每年就在万元以上。而这些钱也都是由老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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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8 04:23: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