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3年7月份入职方中假日酒店做司机的,每个月2100工资+150元的手机补贴.工作时间差一月就刚好三年了.酒店与我们签合同是一年年签的,签满一年后再续签的.在2005年8月份时我荣升为车队长,在原工资上加300元的职位补贴.总工资为2550元.过完春节后,酒店换了新的老总,各项制度重新改革,首先取消了车队长,降了我300元工资.这个上头又跟我们几个司机强调说,酒店要裁员,希望我们有心理准备。又说要取消车队,承包给他人做,到时按提成制计工资。希望我们能自动离职,要不然下个月起将你们安排去当保安,每个月降工资为6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