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年初,我购买了一套房改房,并在中介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卖方签字人是夫妻中的女方). 后来,我与卖方夫妻两人共同到房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又在当场签定了<<房产买卖契约>>.此契约中价款与上一份购房合同的价款不同,因是中介代办,没有细问. 一周后,房产交易市场通知我,那套房子是房东男方与其前妻的房改房,且尚未办理更名(虽然产权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即产权仍是房主与其前妻共有.如要过户,必须先退件,待房东将产权变更后,方可重新收件.否则,无法过户. 中介开始表示愿配合我追究房东责任.后,不知何故,坚决要求我到交易市场办理退件手续.我对此疑惑,并听说房子附近地区有搞拆迁,所以提出只要卖方承担前期费用,我愿意终止合同.但中介表示第一份合同虽然不是房东本人所签(也未出示委托书),但在房产交易市场所签合同是其本人所签.仍应按照合同执行,否则算我违约. 后来协商,卖方态度强硬认为自己没问题,甚至找来他的朋友(中介公司的一位经理)来施压.于是仅对延长手续时间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办理退件等手续. 现在产权证、交房等已经办理完毕,我要求按照在房产交易市场签定的买卖契约履行,但中介拒绝履行,仍然要求按照第一份合同执行。 请问:过户时,能否认为房东产权不清?非当事人签定的合同,未经公证及委托是否有效?房屋买卖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和审核批准的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各方有无责任

证券投资
2006-05-25 09:26: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