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开了一家厂,来了两个工仔,他们在我的厂只做了7天的时间,我们之前有协议说明,如果做不到一个月是没有工资给的,他们在离开我厂之前没有按照正常的手续离开,我故意拖欠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工资给他们两,但是他没两总共的工资才420元,我们给了他两500元,他勒索要1000元,还说不给就走人来打我们,最后他就把我厂里的机器给搬走了,价值是1500元,还打了我14岁的弟弟。

损害赔偿
2006-05-23 19:24: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