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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尊敬的律师您好: 前阵子我有一个亲戚去世了,医院的诊断为病毒性脑炎.但是在她去世之后,她的血液被送到省里去化验,化验的结果是狂犬病.狂犬病是当今世上死亡率最高的一种病,且无药可治.而且在病人发病中有规定,要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并且要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但是医院并没有如此去做.而且还把病人安置在三人病房当中.再加上日日夜夜照顾的家属,以及同房病人的家属,其接触面之大真的难以想象.但因为医院没有诊断出来,所以根本未进行任何的防护措施。 在医疗案例中,已经有因接触狂犬病患者而不久发病死亡的例子。现在,凡是接触过病人的家属亲戚朋友以及一些病友,以近病友的家属,个个都人心惶惶,大批大批的去进行疫苗注射。注射归注射,但以后的情况却难以预料。 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我想医院负有很大的责任,许许多多人的精神都倍受煎熬。而且以后的一切后果都难以预料。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件事情上,医院该不该负责任呢?

损害赔偿
2006-05-19 19:36: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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