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非常感谢律师的及时解答,我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五、买受人委托并授权出卖人代其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领取房产证。买受人应无条件按出卖人指定配合办理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卖人提交所需买受人之身份证用签署一要必要文件。”,还有一条就是规定卖方应在房屋交付后的60日内将办理房屋权属证所需的材料放于房管局处。我想问 律师,这两条约定对我起诉开发商是否有利?

劳动纠纷
2006-05-19 17:14: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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