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银行上班,在去年底在别人的相邀下,准备同他合做买车.但他本人没有钱,要去向他家里要.但他空手又要不来钱,于是问我看能不能借他点钱,这样才能哄到他家里的经济支持.我没有答应,但我给他办了一套银行的活期一折一卡,先办存折时空存了两万元,然后用卡取了.在这个过程相隔不到几分钟.由于卡取钱在存折没有进行下一笔业务时,存折上面没有打印取钱记录,还是只有存钱的那行记录.我把存折当时交给他了,卡我留着.在这件事中,我没有向他拿钱,详细情况当时也给他交代清楚了.银行的存取原始凭条也是我填写的,名字用的是他的,身份证号是编的.后来车也没有买成,我今年有自己买了一辆跑出租,原计划让他开,后来他老是做让人不放心不可靠的事,便不打算让他继续开.有一次他偷配我车钥匙把车开走,我没有 办法报警了,通过警方把车要回.到现在他气不过,要问我拿那个存折要钱.他也没有或是不敢把存折拿到银行进行补登折业务(也就是银行计算机系统在存折上自动打印没有打印的已发生的业务记录).我自然不会给他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