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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职工,2001年买断,2002年正式退休.02年在良乡劳动局办理医疗保险手册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定点医院打错(当时我在原始单据上填的定点医院是:天坛医院,协和医院,燕山职工医院和燕山医院星城分院),可是,在医疗本上打印的最后一个燕山医院星城分院却少打了星城分院四个字(燕山医院星城分院是社区医院),导致了和燕山职工医院变成了同一家医院。我本人因为疏忽一直没有发现。2005年,我因病在燕山医院星城分院开了6000多元的药,到今年报销药费时才知道不能报销,我到劳动局咨询时他们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是我填错了医院,我向他们要我当时填的原始单据他们又拿不出来。

医疗纠纷
2006-05-16 2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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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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