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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以下是我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某某承租方(乙方):小汤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合同书,条款如下:一、甲方将重庆市****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从2006年2月14日至2007年2月14日。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同意遵守防火、防盗等各种安全责任。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室内设施,不得转租他人,不得中途退房,违反本条甲方有权终止租赁,概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乙方若有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责任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丢失或被盗,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三、乙方承租期间,不使用座机电话,双方共同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闭路电视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水表、电表、气表每月止数为准。入住双方清,迁出双方清。以签字为准。乙方终止合同各种费用结清,迁出3日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元整(含家具、家电使用保证金)。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设施、电器、用具等,乙方按清单交接,损坏要赔偿,并负责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五、房屋租金及付款方式:每月租金为:***元(大写:)每季度付一次,季度租金为:****元(大写:)乙方如需续租,在到期的七日之前交下一次租金(季度租金)。到期乙方不约定或处于“失踪状态”(到期终止前半个月找不到乙方)合同终止,甲方收回房屋,一切后果乙方自行负责。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 乙方:以上为合同范本。

证券投资
2006-05-13 2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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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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