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日,我公司安装机器,在安装过程中,底座部分挖方遇到困难,使用碱性爆破剂,当时一位工人处于好心用手中得大锤敲打,爆破剂溅入眼中。当时即刻进行处理,并与当日转当地最好得医院治疗,治疗浅见我公司一切费用报晓,并委派专人照顾。病情恢复到基本稳定后,医院建议自行恢复不需要住院治疗,我公司每月给1000元生活费,每月检查一次。半年时间过去,医院检查结果是它可以自己劳动,但是他强调他看东西还是模糊。由于当地没有完善得保险设施,没有为其购买保险,该工人和公司也没有任何劳动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