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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亲属在北京打工,在2005年3月份,因一次交通事故被车撞伤,在医院进行治疗花销约十万元左右,后期因不治而死亡,交通部门下达事故处理书,划分了责任,车辆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我方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且我的亲属有一子今八岁,有父母分别55岁、54岁,现在对方只给付我们三万元。我方想能通过什么办法解决?

刑事案件
2006-05-11 10:14: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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