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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国有上市公司的员工,上级单位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我公司分别在2003,2004,2005年多次向员工强制集资,好多人因为高额利息的引诱发动亲戚、朋友集资十几、几十,甚至上百万元。 2006年初,因集团公司与债权方借款纠纷,集团持有的大部国家股股权以及集团公司账户被司法冻结。且公司目前已做出售准备。 前段时间公司曾表示会尽快退还员工集资款,至今仅少数小额集资员工拿回了集资,大部分集资员工被要求与公司领导签订集资款委托协议。 目前,因公司股权面临变更,以及集资退款无着落,公司人心惶惶,人们都想早日拿回集资款,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继承
2006-05-11 21:43: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来说公司强制职工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公司领导和组织者均有责任,建议你不是你们请律师给公司发律师函,郑重和公司交涉,给公司讲清楚基本事实、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公司领导和组织者面临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意见引起对你个人的重视,并且表示出诚望能协商妥善解决,并给公司一个期限,若逾期没有答复,我们将怎样怎样,比如向公安、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公司会怎样处理呢?很多事我们都是这样解决的,办法还是有的,关键要知道他们哪里难受,让他们重视你。-----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卢海国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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