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相处三年,其间有一年的性生活经历,于2004年10月分手,发生的性生活,双方全为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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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对你们遇到的困难表示同情,并支持你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曾在朝阳市公安局任法律研究室主任,一级警督,2000年下海做专职律师.他坚持正义主持公道,办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他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你们提供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你所述双方全为自愿,如果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是强奸!如果请我代理,有把握胜诉。
联系电话:0421-2684926 0421-2629326 13052615866 Email:cnmxm@163.com
祝您顺利!
辽宁天维律师事务所 孟宪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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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