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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是赵家二儿子,我98年9月从内蒙回来。10月搬进拆迁住房和我母亲一起住,(此房现在是公房,46.89平米,我住进来的时候垫付了3万元左右)没多久母亲就瘫痪了,我和我老婆一直伺候老人直到我母亲2001年11月3日去世。其间其他子女也轮流来照看过老人。(我父亲96年9月26日去世,我大哥96年底去世。)我父亲去世后,我没回来之前小儿子搬进旧居和我母亲一起住着,但因家庭矛盾我大姐又把我母亲接到她家住了。在这期间我大嫂一直没来照看过我母亲,我没有买房能力,所以我母亲去世后我一直住在这。现在,其他子女和大嫂要求分房。 2002年3月11日给老人买墓地和骨灰盒共花费了14045元,其中3000元是我付的,其余是三子付的。其他子女没有出资。

其它综合
2006-05-15 10:55: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