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三月与丈夫结婚,由于他说他母亲重病要照顾,先举行婚礼后再补领结婚证,后来我嶊了几次都无结局,婚后一直对我很冷淡,从不关心,生了女儿后也不关心母女。三番几次吓我回娘家。1年后真的无法共同生活被逼回娘家。也没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小孩子也没入户口。2007年5月份丈夫就想要我去法院签名,小孩子才可以入户口,我不同意,这几个月又说他改过,要请求我回去一同生活,目的也是为了小孩子才想生活在一起。我娘家不同意,不认为他会改过。只是小孩没入户口,他会纠葛不清的 。
如果我不去法院签名,小孩子有没其它办法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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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了解户口政策.非法的同居关系,可以自己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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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办结婚证,可自行离开,如果已经办了证,必须离婚.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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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