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时,我发过一张咨询贴.
妻子(以下称为贱人),在今年6月25号在我家中与我发生口角,
(之前在娘家住了一个多月了,25号回来了)
后入洗手间取出从其娘家带来的一瓶汽油(华山泉饮用水瓶),
从洗手间门口一直往大门口倒.并拿着打火机准备打火.
我发现之后,马上上前制止.捉着她的手.
但为时已晚,地上汽油被点燃,火势迅速蔓延.
贱人挣脱我的手,想夺门而逃,却用力过度,一下子摔倒在地,小腿,屁股上沾了汽油,烧了起来.(该死啊)
汽油也随势向我小腿烧过来,我迅速走开,拍灭裤子上的火苗.
再马上进厨房,拿出湿毛巾扑灭地上的火.
与此同时,我母亲(当时就在旁边,我父亲也抱着一个多月大的女儿在旁边)
见贱人身上着火,用力把贱人拖出大门外,用贱人身上的挂包把她身上的火打灭.
我马上打了110,叫来了警察和救护人员.第一时间把贱人送到了医院救治.
并向医院交了三千块压金.
警察在我家取证的时候,说可以拘留和起诉贱人,我当时没这样做.只是说她发神经了.
当时亲戚朋友都说我太心软了,这种贱人跟本不值得可怜.
一个星期后,贱人出院,就回了娘家住,一直没回来过.
也没说要见一下女儿.
昨晚发信息给我,说今天早上要回来拿回属于她的所有东西.
我今天早上把她的所有东西搬到了楼下保安室.
中午12点,贱人和她哥(还有一个不知道什么人)开了车子来拉东西.
搬完了,又跟我说家里的热水器是她的,要搬走.
还说当初的火是我家的人放的,想烧死她.
把我气得火冒三丈,我没开门给她,我跟她说有种你们冲进来,
我开山刀都准备好了,进一个,砍一个.
有强盗进屋抢东西,我不砍你,还算是男人吗!
她们才灰溜溜地走了.
以上全部都是实情,没有半句假话.
也没必要在这里讲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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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是:她当时没有给警察录口供,没有跟警察承认是她放的火.
警察到场后,火已经被扑灭.
亲眼看到她放火的,只有我和我父母,还有我女儿(当时刚好两个月)
她纵火时,刚生下女儿两个月,
如果我现在要起诉她,要跟她离婚,应该怎么做.
要定她纵火罪的胜算有多大?(她现在反而说是我们放的火,可怒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