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事情是有关我姐姐的。我家是新野农村的, 姐姐初中毕业, 由于贫寒, 就外出打工。后来经人撮合, 结婚并和和丈夫一起到浙江继续打工, 并有了小孩。我家人一直以为, 姐姐虽然日子过得不富裕, 但只要生活幸福,也可以了。后来姐姐回家才知道, 丈夫未小学都没有毕业, 又好吃懒做, 还赌博, 有了小孩后依然不能持家, 还经常和姐姐发生口角, 严重时甚至打骂姐姐, 姐姐一个人, 又远在异乡, 只能忍气吞声, 觉得日子实在过不下去, 就决定离婚, 大概2年前带着小孩回到了婆家, 小孩已经7岁左右, 暂由外公外婆带着在农村上小学, 姐姐则在镇上一个小棉纺厂打工。05年曾到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交了300元手续费, 法院却以当事人(被起诉方)不在场为由, 不给办理, 要半年后再处理, 如今已有半年,姐姐又区咨询, 法院仍以这个理由不给办理, 并说要再交500元, 法院帮忙找找人, 待确定人不在时再强制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