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父亲共有3个子女,其中我(长子)和我的妹妹(次女)是我父母收养的.我的弟弟(父亲的三儿子)是我父亲亲生的儿子.自我弟弟成家十四年来,我父亲和弟弟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在我父亲的房子里(父亲与孙子一间屋,我弟弟和弟媳一间屋),(我母亲于91年过世),期间,我弟弟在别处已购置两处房产,但还是一直住在父亲的房子中,自己的房子用于出租. 前几天,我弟弟在没有征求我和妹妹的同意下,只与老父商量就将父亲名下的房产卖了,得款12万.据他说,他还将自己另一处房子也卖了,两处房子出卖共得29万,他再另买一套房(价值21万),与父亲一起生活.我和妹妹认为这种分法不妥,因为父亲一生的积蓄就是这一套房,现在全部划在他的名下,等于剥夺了我和妹妹的继承权.其次更重要的是,一直以来,我弟弟和弟媳对父亲的态度非常恶劣,共同居住这么多年,家务事都是由七十多岁的老父一人承担.每月父亲还补贴生活费.这次他们是允诺新房中单独给父亲留下一间,父亲才同意将卖房所得全部给他.我和妹妹的意思是:这笔钱我们三平分,父亲一、今后我们三轮流赡养.但我弟弟对我和妹妹的答复是:这笔钱不可能分了,这是父亲的意思,钱给他后,我们签协议,以后父亲的一切生活起居,生老病故都由他一人承担.但我和妹妹担心,以一贯的表现来看,弟弟在拿了钱后会马上翻脸,不能提供父亲基本生活条件.
互联网纠纷
2006-05-04 18:20: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