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本月24日时在驱车从开发区前往大连途中,在富民路附近,将正在执勤的交警撞伤,因为撞的是交警,所以很麻烦,交警大队说我朋友是100%的责任.当时交警正在路上正常执勤.伤者说他当时正在路中间测速,我朋友原来是在左道上以90迈的速度正常行驶(限速是100),前面有一辆忽然踩了刹车慢了下来,他就打轮转到右边的路上,交警当时正在测速,遛达到路中央去了,我朋友刚开始踩了一脚刹车,但看交警瞅他愣了一下,要往两边躲,他也踩着刹车躲了一下,然后就松开了刹车.可不知怎么的,两个人就\"向住了\",那个交警也有点迷糊了在路中间开始来回跑了几步,就这么晃的过程中,我没有没踩刹车就撞上了..当时是正常行驶,没有喝酒没有超速,只是突发事件.事后他在第一时间拔打交通报警电话和救护电话线,采取积极的态度,为伤者争取了时间.交警大队也说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采取了积极合作的态度,并没有拖延事态的行为.我想请教律师:这个当事人责任是怎么样划分的,如果有责任需要赔偿大约能多少钱,现在还在抢救,椎骨和腿有骨折,脑干附近有损伤,但撞的当天就清醒了,现在也是清醒的,但听交警大队人说很危险,有消息说如果弄不好就得赔个几百万,我亲属只是一名普通公司员工,年薪全加起来也只有几万元,就算是把现有住房(贷款房)卖掉,车卖掉,车辆保险全加上也不过三四十万,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赔偿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