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9月23日砸伤右手,现已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履行合同期内我是否有权要求其每月支付相当我本人工资百分之40的生活费给我。

其它
2006-04-27 16:02:21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在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3015
瓦片掉落砸伤人由谁担责
民法典 5176
瓦片掉落砸伤人由谁担责
合同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进行处理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进行处理
公司章程变更需要股东签字吗
公司章程变更
公司章程变更需要股东签字吗
专利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利侵权 5
专利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专利被起诉侵权怎么办
专利侵权 5
专利被起诉侵权怎么办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 5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申请商标多久受理
商标申请人 5
申请商标多久受理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如何认定
软件著作权侵权 5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如何认定
商标申请需要多久
商标申请人 3885
商标申请需要多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