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先前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中途我参加了公司出资的专业培训(西门子中国一家培训中心),并延长了服务期限6年到2012年合同满。培训费用是12000元,但让我们签的协议是20000万元,并在结业是扣发我们的证书。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我觉得不诚信,就旷工另求发展!昨天一位同事说原公司要起诉我现在工作的单位,要求赔偿!我应该怎么做,同时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还在试用期,并没有签合同)。我怎么做能免除现在公司的责任呢?给现在的公司出具声明,与原公司的责任与现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谢谢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