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帮我朋友咨询: 1.前月我朋友的老板派他到江苏把一辆私家车开回广东,但在途中经过江西时因车超速发生事故,他老板当时要求他托车回广东维修,但在江西保险报价与广东实际维修误差很大,相差几万,公司要我朋友负责任,请问我朋友是否要承担所有超支保险费用与其它运费赔款金额?是否因为这样老板就可以要我朋友签订欠款合同以及每个月的工资扣款等全部费用。我朋友是为公司办事的,在公事范围内出交通事故,虽说是我朋友超速造成,但是请问:作为公司,难道就没有责任的吗?难道所有的都全部是我朋友要负责的?基于我国法律法规,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老板支付吧。现在他跟老板协商意见不合,所以他老板说要是他拿不出钱来赔,就只有上法庭。车子是有保险的,如果我朋友被告上法院,他会如何?所有费用是否都要他全部赔偿?

其它综合
2007-10-09 18:38: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