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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6年6月通过朋友借出三万块钱, 这个借款人是我朋友的老师,朋友跟我说借给他放心,他知道他老师家在哪儿,当时我很信任他所以没要什么抵押,我们三人当时坐下写了借据, 借据是一年的期限,可是到期我问他要钱他老说等等,要跟我续签,因我急用跟他说要他马上还钱,他找借口一直拖延 ,给我朋友打电话他也都是帮他说话拖延,我追急了他偶尔会打点利息,可是现在给他打电话根本就不借了,让我朋友带我去他家找他我朋友也老是推说没时间,请问我这样可不可以告他俩诈骗呢? 要是通过多长时间可以要回钱呢?

其它综合
2007-10-09 18:05: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债务人还款.
  • 听说程序很麻烦,我现在等着急用这笔钱,如果他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该怎么办啊?我可以同时起诉他们俩吗?我朋友也算是一个担保人了,如果他拿不出来,是不是可以要求我朋友拿出这笔钱?
  • 如果你朋友以担保人的名义在借据上签字,则你可起诉他们两人,在起诉时,可考虑将他们的财产进行查封。
  • 我的借据是以月息1%计算的,我听说这算是高利贷法院不会受理的,是真的吗? 要是不受理我该怎么办?我朋友写的是经办人是不是他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了呢?
  • 那我该怎么办?我还能起诉他吗?还能通过法律要回我的钱吗?
  • 你朋友不是以担保人进行担保,不承担担保责任.利息应当在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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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