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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24岁男孩的家长,孩子一直是一个积极向上,有志的好青年,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于05年4月经汉阳劳务市场介绍,应聘到武汉鸿志岩土有限责任公司(快活岭3号)担任文员、电脑设计工作,因他有肢体残疾证,企业还利用他的证到各类部门减免过一些费用。但他工作近一年时间,该公司从未与他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也未帮他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每月工资都不按时到账,这几点在劳动法上都属违法了。可是悲愤的事是:在05年4月4日,因公司按了宜昌一工程,派他与公司老总等一行七人到宜昌出差,可4月15日晚上被公司一姓黄的同事送回来后,就目光呆滞,神志不清了。不敢一个人睡觉,嘴里不停说着公司的人和事,更甚的是把自己的妈妈当公司老总狠狠地打。精神已完全失常了。第二天,家属一行到公司去了解情况,恰好遇见送他回家人。我们想询问孩子的情况,以便于孩子的治疗,可他什么也不说。公司一自称会计的人接见的我们,说公司经理老总都到宜昌出差去了,不好联系,告诉的电话打通了没人接,也拒不提供宜昌分公司的地址。第四天,公司一姓郑的经理从宜昌回来,说只在公司接见孩子的父母亲两人。他们去了之后,他也没有告知孩子在宜昌工作的详情,只说孩子可能就是在回来的路上发的病。试问一个有民事能力的24岁懂事的男孩,出差回到武汉,他自己就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姓黄的人送到家门口吗?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孩子的父母都是双下岗职工,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为孩子医药费的问题跟此经理联系,他只说要调查,还要公司开会研究,他不是公司老总,也不能说了算的。但公司老总我们到哪里去找?对孩子情况的调查要研究到哪年哪月?孩子因某种原因致病入院已是事实,现在首要的是治好孩子的的病,谁能帮帮我们哪!!!孩子的前途不能就这样断送了啊!!!

证券投资
2006-04-24 16:54: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