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县内有一处房产,今年正在营业,我想把房屋的使用性质改成商用,我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规划部门说我的房屋是在拆迁范围内,不给办理手续,但我到当地土地部门和房产部门去咨询,房产和土地部门说并没有一个开发商到这两个部门去履行过任何开发的手续,他们也没有接到政府的任何把这确定为拆迁范围的正规的文件,并且我房屋所处的位置早在六七年前就一直说要拆迁可是一直也没有拆迁,现在据说县里正在招商引资,说一个外省的开发商有开发的意向,但也只是一意向,并没有具体实施,我想问一下拆迁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如果一个地方确定为拆迁范围是否就应有明确的开发商,拆迁期限,如果没有以上条件是否县里也应有一个正规的文件来告知当地居民这是拆迁范围,如果以上的任何条件都没有,我房屋所处的地区是否就不是拆迁范围,

证券投资
2006-04-19 21:30: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