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
2、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3、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