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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报读了一个文老师开办的作文培训班,上了几节课就有人来课堂捣乱,原来这个文老师和另一个老师合伙开了一个文化传播公司,大家都是股东,文老师担任监事,由文教师教授他研究多年的作文,也就是文老师不仅出资金还出技术,另一个老师做一些管理上的工作,现在文老师教了差不多一年的作文了,而那个合伙的老师还没有发给他一分钱工资,更不用说分红了,说公司没有盈利,她自己也没有工资,因为公司全靠文老师教课赚钱,而作为又是股东又为员工的文老师辛苦一年一分钱还拿到,又出了几万元的资金入股,觉得很不公平,就提出结束公司,那个老师不肯,文老师在公司还没有进行结算的情况下,自己在外面招学生继续进行授课,那个老师知道了就到课堂捣乱,弄得课都没法上,说文老师这样做是违法的,他上一次她就来捣乱一次,直到他停止教课。

知识产权
2006-04-18 14: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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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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